爱“找茬儿”的女检察官 记天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欣
更新时间:2024-03-29 浏览量: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
□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 南茂林
从检11年,刘欣争做法治路上的追光者、群众利益的守护人,紧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天水公益诉讼的“试验田”打造成“样板田”。
2月4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发布“最美公务员”评选结果,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欣荣获“最美公务员”称号。
“付出甘之如饴,所得归于欢喜。”刘欣说,她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以匠心和情怀履职尽责。
公益诉讼从“破零”走向“样板”
回想起办理的天水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刘欣记忆犹新。
2015年,天水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列为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这项工作既无先例可循,也无经验参考,如何“破零”,是试点地区的重要任务。
作为办案人员的刘欣,面对未知的领域,查资料、学法条,反复揣摩研究;面对办案的困境,她走访行政机关,收集大量案件线索;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她和同事研究讨论,为案件办理找到更多突破口。
2016年,张家川县多家采砂场非法采砂,河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水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监督整改。但检察院开展回访时,发现破坏现场并未有效整改。
为此,天水市检察院决定对张家川县水务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天水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社会各方高度关注,一点也松懈不得。”刘欣说。
刘欣顶着炎炎烈日,勇敢冲锋在前,一方面,讲政策、谈法律;另一方面,扎在现场调查取证、夯实证据。最终案件胜诉,16家非法采砂场被关停取缔,河道、耕地得到平整恢复。
刘欣说:“虽然案件办理过程很曲折,但我们办成了‘铁案’,取得了‘零’的突破。”
为解决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刘欣和同事起草相关报告,推动天水市委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和监督刚性。
认真“找茬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有人调侃刘欣,公益诉讼就是到处“找茬儿”。
“如果‘找茬儿’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就必须把‘茬儿’找到底。”刘欣说,事关百姓生活,再难都要走下去。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天水市麦积区罗家沟矿山生态遭到破坏的线索后,天水市检察院对此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刘欣担任该案主办检察官。
当看到昔日郁郁葱葱的罗家沟因非法采矿,到处是裸露的岩石、堆积的弃渣时,她暗下决心要“找回那片绿”。那几个月,她白天去现场调查取证,晚上伏案整理,经常忙到深夜。
案件起诉后,她对涉案采矿企业反复做工作,最终三家企业自愿缴纳349万余元修复费,裸露的山体又重新披上了“绿装”。如今的罗家沟,已成为公益诉讼助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示范点。
2022年4月,甘肃省检察院向天水交办自备井影响高铁行车安全的案件线索。刘欣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召开磋商会议。通过不懈努力,推动实施东部水源地灌溉机井关停及管网改造工程,化解了铁路行车、农田灌溉和水源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解决了“老大难”问题。
在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8年里,刘欣办理了多个困难重重的疑难复杂案件,她总是迎难而上,在忠诚履职中彰显“一心为公”的为民情怀。
锤炼过硬本领当好“代言人”
在办案过程中,刘欣发现群众关注的往往就是公益诉讼发挥作用的实效。因此,她努力锤炼履职“硬本领”,当好公共利益“代言人”。
2021年12月,刘欣在办理一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针对天水市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技术安全保障,14万人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天水市武山县东顺渠承担着1.22万亩农田灌溉任务,却被群众称为“垃圾渠”,水质污染产生的气味等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2022年3月,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此立案调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刘欣多次带人现场调查,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堆积多年的垃圾,恢复了灌溉功能,11万余人受益,受到群众好评。
刘欣还十分关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2023年3月,她走访天水市妇联和民政部门,调研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了7件公益诉讼案件。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刘欣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全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嘉奖三次。
“虽然办案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但每办结一个案件、解决一件群众烦心事,心里就特别有成就感。”刘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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