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组团”盗窃变压器卖钱 岳阳经开公安“一锅端”
更新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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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张新武 高城 李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变压器几乎都贴有
“高压危险 请勿靠近”的标签
普通人看到都离得远远的
害怕自己被电到
然而有一些人不顾危险
居然盗窃变压器
……
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进“净风3号”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经开区公安分局紧盯“盗抢骗”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向各类侵财性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安置点内一台变压器被盗。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一变电箱的门损坏,里面的变压器不翼而飞。
民警根据相关线索,经研判分析嫌疑人作案特征、筛选重点人员,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杨某、余某某、许某某3人。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2月4日,民警通过连续追踪、蹲守,成功将其3人抓获。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刘莎
责任编辑:杨木易
审核:胡杜强(智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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