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法的当代使命暨罗豪才教授九十诞辰纪念研讨会圆满举办
更新时间:2024-03-29 浏览量:
在当代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中,罗豪才教授为中国当代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深刻影响了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方向,是我国当代行政法学重要的开拓者和奠基人。2024年3月16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行政法的当代使命暨罗豪才教授九十诞辰”纪念研讨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京内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8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会议。本次研讨会旨在回顾中国行政法理论的传统,分析当代中国行政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擘画未来行政法治发展的蓝图,以期共同将罗豪才教授等先贤开创的行政法治事业推向前进。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主持的纪念研讨会开幕式环节,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郭雳教授致辞热烈欢迎各位嘉宾,并强调此次研讨会对于传承罗豪才教授的法治精神、展望中国法治未来具有重要意义。郭雳院长指出,罗豪才教授是具有开放、探索、包容精神的著名法学家,是脚踏实地的法治践行者,是卓越的法学教育家。罗老师以非凡的学术创造力,提升了中国当代行政法学的学术品味,拓展了行政法学的理论视野,促进了中国行政法走向世界,为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在致辞中表示,罗老师一直试图追问当代中国行政法和公法的使命,本次研讨会的举办,不仅是为了传承和发扬罗老师的卓越学术思想,更是为了搭建一个深入探讨当代中国公法制度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的交流平台。
随后,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罗豪才基金捐赠仪式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捐赠仪式由王锡锌教授主持。罗豪才教授家属代表罗李华、中公教育集团副总裁吴敏娜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耿姝出席仪式。罗李华女士对各位与会同仁在百忙之中出席会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回顾了罗豪才教授的一生,她期待罗豪才基金能够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耿姝副秘书长代表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郭雳院长为罗李华女士颁发北京大学教育贡献奖,感谢中公教育集团为基金提供的支持,并向各位支持罗豪才基金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敬意。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主持的“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表示,罗老师是当之无愧的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法学家、法律家。他高度评价了罗老师在平衡论、软法理论、司法审查制度和人权国际交流方面的成就,并强调应继续巩固和发展罗老师开拓的领域,弘扬其理论思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回顾了罗豪才先生公法学的人权逻辑,总结了罗老师在宪法学领域、人权领域的成就。他指出,罗老师提出的“平衡论”和“软法理论”的核心价值是人权理念,在人工智能高度发展、人性越来越边缘化的今天,我们更应当重温罗老师的“人权”观念。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教授赞扬了罗老师提出的富有前瞻性的“平衡理论”,并表示,罗豪才先生是爱国归侨、杰出法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致公党的领袖、侨界领袖、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副院长,罗老师身在庙堂、心在学府,有着“学术”和“人格”的双重魅力。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强调,罗老师是一位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大先生,是一位勤学笃行、求实创新的理论家,是一位非常有领导艺术的卓越领导者。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一级教授强调,平衡论的核心是“为了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对平衡论的理解不能作机械的、形式的理解,应当不断体会、挖掘、阐释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只有坚持私权优先,才能真正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教授强调行政法的体系化建构应当建立在多元价值融合衡平基础上,应以全覆盖的行政职能和适度的类型化为基础,分步实施,切实有效拓展和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同时,应融合现代科学技术,确保行政法的体系化具有高度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的品质。
北京大学讲席教授、北大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教授通过罗豪才老师的学术成就反思了好学问和大学问的判断标准,指出真正的好学问和大学问应当有进步性、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和普适性。罗老师的学术之道是中国学术的正道。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回忆了罗老师重情重义的为人之道,诲人不倦的为师之道,以及维护公平正义、敢于担当的为官之道。他认为无论是学者,还是官员或其他实务工作者,都应该认真学习和继承罗老师的卓越品格。
其后,来自京内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8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中国行政法理论传统与赓续”“中国行政法学教育”三大专题开展交流研讨。
中国行政法治实践
行动是思想的体现,实践是理论的来源。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端洪教授主持的“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专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冯巍指出,罗老师提出的“平衡论”长期作为我国国防和军事立法的基本理论依据,具有前瞻性、引领性和普适性。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在发言中指出,罗老师在行政法治领域,特别是在推动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工作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特别指出,罗老师为行政立法研究组的工作开展付出了大量心血,“搞出中国特色,为世界做出贡献”不仅是罗老师个人的学术追求,更是中国行政法的当代使命。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就检察机关在监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功能阐释了其思考。他表示,检察机关需确保监督的有效性。监督公权、保障私权和解决争议三者之间应当保持平衡。此外,他还讨论了协同法治建设、类案治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等问题,并强调了检察机关在其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广宇深情回顾了罗老师的众多贡献与特点,指出罗老师能够打通教学、立法、司法乃至民主协商等多个领域的壁垒,并对“行政诉讼”保持着高度关注。他强调,行政法发展需立足国情,循序渐进。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关注民心民情,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凤云阐述了行政诉讼制度即将迎来的五大转变,他提出行政诉讼制度要从主渠道向最后防线转变,从单纯的监督向解决争议转变,从行为诉讼向种类诉讼转型,从个案之治向规则之治转变,从特色诉讼向通识诉讼转变。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审判长蔡小雪追忆了与罗豪才副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共事期间的经历,表示罗院长思路开阔,见解独到,体谅下属,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敢于为正义发声,勇于维护行政法官权益,是一位守正凛然、充满智慧、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好同志。
在自由讨论环节,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指出,罗豪才老师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他肯花时间、有情怀、有方法、有原则,培养了一批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江家喜表示,罗豪才老师是一位敢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先行者。我们要以罗老师为榜样,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行政法理论传统与赓续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行政法理论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完善。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磊教授主持的“中国行政法理论传统与赓续”环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在专题报告中深入探讨了行政法的理论问题,从行政法的变迁、未来展望以及教义学改革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教授总结行政法理论面临的挑战:一是无法全面回应行政需求;二是难以确定利益抉择顺序;三是数字行政方面的制度、理论体系供给缺位;四是合法性审查无法满足行政争议解决需求,导致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问题。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指出,政府核心职能是发展而非管理,当前行政法存在管理为中心的建设误区。中西方模式差异大,若按西方管理思路建设,将导致政府行为成为法治盲点、滋生腐败等问题。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回顾了行政法教材的演变,指出中国行政法理论虽初步形成框架,但社会变化和技术发展带来新挑战,现有理论回答不足。为此,他建议行政法研究应更多与宪法互动,从中国实践中提炼基础理论,并批判性借鉴国外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深入探讨了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理论体系以及当前面临的挑战。他特别关注罗豪才老师提出的“平衡论”与“软法”这两个重要概念。同时他认为行政法应关注过程性和连续性,以构建更完善的行政法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局副局长李洪雷研究员在谈论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时,特别提到了北京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在行政法学领域的不同学派特点。另外,他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围绕事业单位在法律地位、职能、管理以及改革方向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剖析。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协中教授将“拓展研究视角”“关注制度本质”“坚持开放包容方法论”归纳为罗老师基础理论研究的三大价值。对于未来,他提出行政法应顺应行政任务转变,回应新业态,发展适应多方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行政法持续进步。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政策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健深情回忆与罗老师的渊源及北大求学经历。她强调,罗老师的理论和理念对她影响深远。北京市发改委邵明阳回忆了与罗豪才老师相处的时光,汇报了学习软法的心得体会。
中国行政法学教育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行政法领域的日益复杂化,行政法学教育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包万超教授主持的“中国行政法学教育”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世荣教授对于高校作为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高校的执法机构不专业,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由此,他建议高校设专门执法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并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执法合法公正。
商务印书馆总编辑陈小文分享了他在罗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的跨学科学习之旅,深刻理解了哲学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紧密联系,强调中国行政法学需结合国情,形成自己的特色理论体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就罗老师心目中的行政法边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认为行政法学者虽开始接纳新领域,但诸多重要概念仍难界定。针对有人以“顶天立地”形象地比喻大学问,他以“上天、入地”来形容罗老师的学问之道,并强调罗老师的公共行政概念、软法理论等对解决行政法边界问题的助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春业教授介绍了广外行政法学教育的特色,并提出三个建议:一是加强行政法学教材的建设,二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法学教育的内容,三是加强行政法学与其他学科、专业的深度融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高家伟教授对罗老师的教育方法和对年轻人的关怀表示敬意和感激。他同时强调学科发展的重要性,认为学者需关注国家发展方向和学科特色定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指出,罗老师并非仅仅从权利与权力间平衡的视角建构平衡论,而是进一步扩容深化,从关系的视角理解行政法体系。这一视角具有前瞻性。她希望进一步传承和发扬罗老师的学术精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毕洪海副教授以罗老师为镜鉴,提出行政法学教育的多个面向,并强调面向职业和技术教育的重要性。他将中国行政法的使命比喻为燃灯和传灯,期待通过法学教育将行政法的价值和记忆传承下去,讲好中国行政法故事。
在自由讨论环节,国家开放大学姚来燕教授分享法学教育经历,强调普及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性。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陈国栋教授回忆与罗老师上课交流经历,强调罗老师辩证思维深刻,家国情怀浓烈。南开大学王瑞雪副教授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王子晨老师在会议中的发言充满了对恩师深深的感激之情,并提到作为罗老师晚年的学生,深感荣幸。
研讨会闭幕式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的主持下圆满结束。沈岿教授在总结阶段回顾了罗豪才教授的人格魅力和理论魅力。罗老师的人格魅力在于“外柔内刚”,刚在其信念心志,柔在其方式方法。罗老师的理论魅力在于永远的问题。他引用陶渊明的诗句“斯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并将“情”字改为“响”字,以此形容罗老师虽然已离世,但他的精神和理论仍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表达了对罗老师深深的怀念之情。
与会学者纷纷表示将继承罗豪才教授推动中国法治的精神和信念,发扬其扎根中国本土、坚持全球视野、勇于探索创新、秉承兼容并包的风格,为法治建设、法学理论、法学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别感谢本次会议会务组邓栩健、黄智杰、张鑫鑫、赵海琰、廖宇莘、金芳芳、古杨汉白、彭现一等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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